神农架林区红花朵林场林地经营权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2 17:19:06 来源:神农架林区融媒体中心 访问量:75

为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经合法决策程序,受委托现将以下国有林场经营权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红花朵林场未来20年林地资产经营权,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在红花朵林场内建设标准化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

地理位置及面积:位于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八角庙村,本次转让可利用面积约4.23万亩。以出让方指定界限及权属证明所载为准。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9210.32万元

三、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四、挂牌日期:自挂牌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6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27日止。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六、其它披露事项: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出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经营权出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经营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次出让的标的物为神农架林区红花朵林场林地资源2026-2046年(含三年建设期)有偿使用权,具体包括 4.23万亩林下空间使用权。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享有红花朵林场20年有偿使用经营权,并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3.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即36个月),成交后自《有偿经营权出让协议》签订生效起计算‌,受让方在建设期内需负责按照国家、省级、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建设及管理要求完成林木资源整理、种植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完成红花朵林场4.23万亩林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林下经济种植工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土壤翻耕及改良、灌溉排水系统、林间内部道路、挖窝整地及农家肥培肥工程;配套完成有害生物防治和智慧管理系统等支撑体系工程;完成4.23万亩‌的中药材种植。天麻:14806.06亩、五味子:12690.91亩、黄精:8460.6亩、淫羊藿:6345.45亩。

4.受让方取得经营权后经营期限内所有运营活动均需符合《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及地方的林业政策、生态保护规定,并按年度提交由相关部门(林业、环保等)批准的经营计划方可实施;经营期内严禁改变林地用途,不得从事非林业活动,需‌严格遵守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政策;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或将林场范围用于非林业活动‌;所有商业开发行为,包括任何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均须在不破坏林地基本属性、符合生态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不触及林木的采伐,林下种植不得使用对土壤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的化学品,否则视为受让方构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立即收回经营权且不予退还任何已缴纳费用,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5.出让期限内不得将标的物‌抵押‌、‌分包‌、‌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设定权利负担。

6.运营期间,受让方作为独立法人,需对其经营行为产生的全部民事纠纷‌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营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受让方享有排他性的经营权,可‌自主决定‌符合协议和法规的经营策略、生产计划、市场销售和内部管理。所有投资建设、运营成本及市场收益均由其‌自行承担与享有,但转让方不参与经营决策,亦不对经营绩效做出任何收益保证或承诺。

7.受让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显性或隐性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价格波动)、运营风险(火灾、病虫害)、财务风险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植被破坏,受让方须负责治理并赔偿损失。

8.受让方作为独立纳税主体,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9.经营期内,出让方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协议对受让方的运营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并按出让协议约定开展绩效考核。经营期满后,受让方需将标的物经营权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出让方不对受让方在经营期内任何形式的投资作补偿。

10.本项目标的所有权人为神农架林区红花朵国有林场,根据《关于神农架林区红花朵林场林地经营权公开挂牌出让事宜的批复》内容,本次资产处置由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作为出让实施主体进行挂牌出让。

11.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经营权有偿使用协议》中相关约定为准。

12.受让方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13.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14.为保证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以起始价开始竞价时,各意向受让人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和支付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情形的。

七、报名及相关事项:

1.接受以上转让相关要求的意向受让方,请于2026年11月28日17时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前往神农架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受让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转让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需承担转让交易鉴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了解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www.ovupre.com/

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神农大道603号国投集团6520室

联系电话:0719-3333513 /13972475906

联系人:夏小敏

2.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价高者得。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神农架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

编辑:昝莉莉 赵杰 上传: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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